作者归档:Betty

青春是一种伤痛与放肆——《麦田守望者》

世俗的美好就是他不满意的对象,无处发泄的精力只好挑衅地找个出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一种年轻的蛋疼。年轻,总会伤痛的,青春,是残酷,是放肆,其实,回头再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力放肆自己的青春。能有伤痛与放肆的青春,亦是一种幸福。

说来也奇怪,《麦田守望者》才翻了几页,我便盲目地以为这个小说与电影《苹果派》相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对美国知之甚少,难得看到两个都是讲中学生的故事,而且还有相同的生在中产阶级家庭里的叛逆与那个年纪对“性”的一种好奇。事实上,两者并没有更多的相同之处,麦田守望者发生在更久远的上世纪50年代,那个年代的美国青年人似乎更迷茫,伤痛,努力地用奇特的外表和满口的脏话来彰显自己的个性。

霍尔顿是一个对一切都不甚满意的家伙,他叨叨地告诉你被潘西中学开除后几天发生的故事,就三两天的故事,他唠叨了几百页,可见他多能叨叨: 叨叨他在潘西中学里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人,假模假式的事; 叨叨他与出租车司机讨论中央公园里鸭子的问题; 叨叨他在几个酒吧里看到各种假模假式的曾经认识或者陌生的人; 叨叨他假模假式的女朋友萨丽; 叨叨甚至让他可怜的妓女和可恶的皮条客; 也叨叨他怀念的已经过世的弟弟和惹人怜爱的小妹妹,还有让他心生爱慕的与他一起下棋的琴,这三个他唯独没有用上“假模假式”的人,是他心底里的柔软吧。

霍尔顿,这个十六岁自认为是成年人的孩子,对周围的一切都心生厌烦,所以他对妹妹的质问“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时,除了不停说“我喜欢,我喜欢,我当然喜欢”外,找不出一丁点有力量的证据来说服他年仅十岁的小妹妹。当然,霍尔顿的对一切的厌烦不是因为受到根深蒂固的迫害,从世俗的眼光来看,他生活得非常美好:他生在中产阶级家里,父母能让他读著名的潘西中学,能让他用上真皮皮箱,能让他有钱挥霍;他有关爱他的老师,同学,父母和兄弟姊妹,甚至女朋友。但是他就是不厌烦,甚至可以说,这些世俗的美好就是他不满意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一种年轻的蛋疼,年轻的旺盛精力无所挥霍,又因为不愁柴米油盐,就轻易演变成一种对物质追求的鄙视。年轻,总会伤痛的。

还记得我的中学,那个正流行港产片“黑帮”“古惑仔”的年代,我周围一群又一群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少年,学着电影里拉帮结派,这些“干部子弟”,因了管教的原因不曾砍人打群架,但其它一些释放精力的事情一件不少做:用足球砸黑板,玻璃窗,“八大金刚”甚至徒手比试拔掉铁窗里的铁杆儿;逃课,抽烟,喝酒,谈恋爱;蹦跳眩晕的霹雳舞……这些少年让老师家长一次又一次抓狂,甚至以为他们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劳改场!现在多年已过去了,当年的少年已经成为一个个成家立业的中年,甚至不少事业有所成,他们回想当年的种种,是不是只觉得那只是年少的一种放肆?

霍尔顿,虽然对一切的一切都不满意,然而对妹妹菲比,却装着满满的爱,妹妹的任何一个眼神,动作在他看来都是美好的,甚至想逃离的时候,也只想着跟妹妹话别,妹妹该是他青春年少的莽撞里最为温柔的一块吧。

想起大学校园里,有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写歌者,这人,给当年的同校的我们带来非常多美好的回忆。毕业多年后,无意间看到此才子的故事,才发现,原本的他,也是个浪子,读高中时的他,跟着“兄弟”一次又一次打架斗殴,一次拉着刀往外冲出去的时候,妹妹拉住了他,眼泪与哀求喝住了他前行,也因此挽救了他。妹妹送他一把吉他,希望他冲动的时候弹唱写歌,果然他做到了。当他上了大学,开始恋爱放肆的时候,因为恋爱的爱恨情仇,差点又让他抡起了拳头,还好,晃动在他眼前的妹妹让他抑制住了冲动。想来,这个才子的青春年少也是放肆的,只是再放肆,再热血,心底里总有一份柔软,那种血脉相连的柔软可以抑制一切邪恶的莽撞吧。只是,这个才子不如霍尔顿幸运,他的妹妹因为一场车祸永远离世。只是,我想,心底的温柔不会因为阴阳两隔而减少。

看豆瓣里一个人的评论说:“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我是极其不赞同这段话的,我以为,残酷的确实就只有青春。童年不残酷,童年是人一辈子总最最美好而且本身没有思想的年纪。老年,已经豁达到坦然面对一切,所以,在他们,没有残酷。中年,是最最倒霉,但是中年已经过了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年纪,他们已经变成了霍尔顿眼中的“假模假式”的人了:他们假模假式地说话,做事,假模假式地与人交往,假模假式地喜欢着一切社会中认为是好的东西……是的,这个社会把大多数人都变成假模假式的虚伪人,心甘情愿地追求着脚踏实地的世俗利益。唯独青春,唯独这自认为有了思想的年轻人,还没有被社会改造的荷尔蒙分泌过剩的人,他们批判性地面对一切,但是他们又渺小地连自己都做不了主,他们只有自虐似地把自己装扮成与众不同,尝试着世俗一切不赞许的行为:抽烟喝酒谈论性,甚至是逃课打架斗殴。他们只不过是不满意被包围的一切,无处发泄的精力只好挑衅地找个出口。他们心不甘情不愿,却如一头困兽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残酷的只有青春。

青春,是残酷,是放肆,其实,回头再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力放肆自己的青春。只有生在中产阶级家庭里的青春,他们衣食无忧,又无太多家族所羁绊,才能这样放肆。试想,位高权重家庭里的青春,除了规矩,允许造次么?贫困家庭里,不说年少,或者童年开始就要为三餐分忧了,他们又如何能放肆?能有伤痛与放肆的青春,亦是一种幸福。

天堂电影院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纯真的童年,纯真的只有电影的人们,为电影哭为电影笑,可以一部电影看十遍的人们,纯真的爱,不管刮风下雨,都只守在窗下。可惜,生活总比电影艰难,生活,只能逼着我们不能回头,一步一步往前,实现自己的梦想,即使自己以为还在原地。

这是个很出名的电影,但我却一直没看过。

很喜欢小多多,那个可爱精灵调皮又执着的小多多,能聪明得用圣诞节来提示小朋友“五五得几”的答案,可惜小朋友只能直接反映为“圣诞节”,为了电影执着地冲进天堂电影院,不惜把妈妈让买牛奶的钱买电影票了,可爱的他做神父助理时老是打瞌睡忘记摇铃,调皮的他在考场上用答案要挟Alfredo教他放电影。总之,多多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小朋友。

小多多执着地喜欢看电影,那个年代的意大利,电影也许是小镇上人们唯一的娱乐,所有的人都疯狂的喜欢电影,电影里的画面和看电影的人们的细节不停变换,如全场惊讶而唯独不惊讶的一对男女,后来一个镜头坐在一起,后又一个镜头带着一个小孩,导演这种很不经意的细节,嵌入得很完美。而对于人们的疯狂,是一再地尖叫,要求加场,Alfredo把电影折射到室外,而引起火灾;观众们可以在电影未念出台词之前背出台词,但依然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所有的观众在传递擦泪的手帕;观众们可以愿意先看电影的下,然后才开始抗议要求看上,多多的朋友在两个电影院之间奔跑换带子的身影穿梭,最后累得趴下…….那个电影院,应该是多多和他家乡人最美好的记忆。

很感动于Alfredo对多多的好,虽然一开始似乎是凶多多,但是他垫出钱给被妈妈责骂的多多那一刻起,就知道他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他毫无保留地教多多放映,也用无数含有哲理的影片台词启发多多,引导多多。最后,他强烈要求多多离开,永远不要回头,那是一种多么无私的爱,即使是死了,也要多多的妈妈不要告诉多多。多多父亲虽然战死沙场,也许Alfredo弥补了父爱,而让多多那么健康成长。甚至最后,他都惦记当年承诺给多多保留的剪片交给多多。

多多的初恋,那是一个无数人一样追逐一个美丽女子的故事,只是他那么执着,女孩说不喜欢,他也不放弃,天天如童话故事里一样,在窗口里看着女孩的窗是否打开,日历一天一天画叉,一个月一个月过去,直至一年过去,女孩的窗依然没打开,多多灰心丧气回到天堂电影院,觉得女孩来了,他们爱了。他们是那么快乐,那么单纯,此生,也许仅有爱了。可惜,他们的身份那么悬殊,女孩的父亲怎么允许,所以她最后失约送多多入伍,最后永远消失在多多眼前,毫无消息。而多多此后,一再换女朋友,却再没真爱过。

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我不知道自己懂得多少,一个纯真的童年,纯真的只有电影的人们,为电影哭为电影笑,可以一部电影看十遍的人们,纯真的爱,不管刮风下雨,都只守在窗下。可惜,生活总比电影艰难,所以,为人们提供那么多乐趣的天堂电影院被政府轰炸了,爱人再也找不着了,但是,生活,只能逼着我们不能回头,一步一步往前,实现自己的梦想,即使自己以为还在原地。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上帝赋予人过于娇艳的美貌的时候,到底是宠爱还是惩罚?……维利图对所有伤害玛莲娜的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回报他们,也许这就是一个孩子心目中的爱与对爱的保护。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这个电影,给我是一种压抑的感受。还没看完,我就跟自己说,没看懂。这个电影,给我很直观的感觉就是,玛莲娜鹤立鸡群的美丽,给她带来灾难性的毁灭:男人想占有,女人嫉恨。而战争传来她变成寡妇,那是直接把她逼上绝境,男人以为也想尽一切办法想靠近她,占有她,而女人更是痛恨她,甚至不供给她食物,而街头巷尾,到处都散步她为“荡妇”的谣言,最后真把她逼良为娼。上帝赋予人过于娇艳的美貌的时候,到底是宠爱还是惩罚?当战争胜利的时候,她被一群痛恨她的女人拖出来暴打,剃了光头,赶出西西里小镇,那是多深重的一种屈辱?是的,这一切的一切的原因,仅仅因为她的美丽。除了美丽的祸害,或者还有战争的祸害,如果玛莲娜没有因为战争失去丈夫,生活在和平年代,也许她的美丽将不至于给她这样的灭顶之灾。

这个影片的叙述手法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叙述的,即是从一个疯狂单恋玛莲娜的小男孩维利图的视觉来展开。从一群小男孩追逐着为了多看一眼美丽的玛莲娜开始,维利图就像一个影子一样跟随着玛莲娜,玛莲娜安静,清高,美丽地走在街头,维利图和所有的男人一样仰慕着玛莲娜,而且维利图观察到所有男人的下作的欲望;玛莲娜回到家里,抱着丈夫的相片跳舞,安静地缝衣服,抽烟都一一被维利图偷窥,直至一个个男人欺负玛莲娜,维利图也看在眼里,他虽然痛恨那些人,可是他无能为力。面对街头巷尾的议论玛莲娜的男男女女,维利图以往咖啡里吐口水,往包里撒尿,砸玻璃作为反抗,也许这就是一个孩子心目中的爱与对爱的保护。只是他永远也无法保护玛莲娜,所以他眼睁睁看着律师强暴玛莲娜,眼睁睁看着玛莲娜为了一口食物而卖身,也眼睁睁看着玛莲娜被人辱骂,痛打与驱赶。他仅此只是一个旁观的影子。

导演似乎不想完全演成悲剧,所以玛莲娜的丈夫回到了家乡,虽然断了一个手臂,在所有人嘲笑不愿意告诉她丈夫玛莲娜的下落时,维利图一一诉说,并且强调玛莲娜是一个只爱丈夫的人,虽然很多事情也确实发生了。最后,玛莲娜和丈夫一起回到了镇上,不再鹤立鸡群地美丽,变成一个朴素的妇人,而在她主动跟人说一声“早安”时,竟然所有人都开始主动跟她说话,难道,仅此因为她不再拥有咄咄逼人的美丽?

玛莲娜这个角色确实演得美丽逼人,特别是她目不斜视地在街镇上行走的时候,眼神毫无杂念,也可以说目无一切,也许就是因为咄咄逼人的美丽和目空一切的眼神,让所有的人心底里妒忌她之后就憎恨她。人,很多时候是一种很卑劣很无耻的动物。

温暖而美好的淡雅——《白鹦鹉的森林》有感

所有的故事,即使里面有鬼怪,有原本残忍的把动物杀死,把人变成植物,但作者的笔法淡雅,也许原本对象是儿童,所以所有的故事都是温暖美丽,看着让人心底里温柔起来。作为成人的我,有过生死离别的我看来,对阴阳两隔有爱的想象,不再只是凄凉绝望。也许,原本就没有两隔,爱是永存的。还有环境,如果有更多的人看到这些故事,会对环境做更多的保护么?世界原本是一体的,自然,人,动物,植物,是一个和谐的团体,大家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少一些掠夺,纷争,这个世界会是很美好的。

《白鹦鹉的森林》于我,是偶遇。读第一个故事《雪窗》开头,因为不知道这是一本童话而心生疑惑:这语言与情节,甚至排版,怎么都有些像儿童书籍?(我读的电子版,没有清晰的封面,这个电子版也没序言。)果真,这是一个一个温暖美丽的童话故事集。

这本童话,是模糊阴阳两界,模糊人与动物,人与植物界限的美丽童话。《雪窗》里,孤独的老爹有狸帮忙,六岁离世的女儿美代也以一个美丽的顾客身份出现在老爹面前,并且帮老爹招揽了很多生意。《白鹦鹉的森林》里,水绘在吃了鹦鹉的猫咪带领下,去到了美轮美奂的地方,森林里所有树都聚满了发光的鹦鹉,每棵树下坐着一个人,而水绘思念的从未会面过的姐姐夏子也在一颗树下。夏子姐姐告诉水绘,每一个鹦鹉,都是另一个世界里思念她的人养的,那里有妈妈的、爸爸的、爷爷奶奶的鹦鹉,而妈妈的鹦鹉每天都来。看了这句话,我莫名地感动,妈妈永远是最爱孩子的人,即使是阴阳两隔。如果真是能有一个鹦鹉,可以作为阴阳两界的使者,那么,会让多少人少一点点伤心?《长长的灰裙》,天真的无邪的我疼爱着弟弟,认为离世的弟弟被一个可怕的巨大女人抓住了,而我就在女人百褶裙的皱褶里循着弟弟阿修的声音一褶一褶地寻找,也因此看到褶裙里马戏、森林等不同的景色,只是这个故事,我始终只听到弟弟的声音,而没寻找到弟弟。这个故事,是不是指想念一个人,怎么也挥不去,怎么也见不着的那种感情?这三个阴阳两界的故事,前两个是美好温馨的,尤其是《白鹦鹉的森林》,不但离去的人还是个“人”,而且两界的人还有“白鹦鹉”作为使者,而且吃了白鹦鹉的猫咪,甚至功利更强,能带领人去见另一个世界思念的人儿。如果,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那该是多么美好?《野玫瑰的帽子》,则是动物与人的故事,美丽的白鹿成了美丽的姑娘,成了猎人的儿子的爱人。原来白鹿被猎人们捕杀得只剩下白鹿妈妈和白鹿女儿了,白鹿爸爸成了教室里的标本,白鹿妈妈为了保护女儿,用魔法把追杀的猎人们,甚至“我”,教白鹿女儿的老师也变成了玫瑰树,玫瑰刺儿就成了保护保护鹿儿的最后屏障。原本猎人和白鹿妈妈都是残忍,但整个故事淡雅铺开,成了一个人与动物要相爱的故事。同样,《鹤之家》也是一个人与动物和谐的故事,原本猎人是追杀动物的,结果因为悔恨错杀丹顶鹤,家里人只要离开这个世界,就变成碟里的一只鹤图,最后在曾孙女结婚之日,成为一群美丽的丹顶鹤向着旭日美丽飞翔。《线球》讲的是一个贫民与公主的故事,大人们的贫富与阶级观念到了纯真的孩子眼里,就只有平等与友爱了。《原野的声音》讲的是人与植物的故事,原本以为,那所把很多姑娘变没了的裁缝店里的怪异老太太是一个很邪恶的人,然而她却是一个树精,因为人类的破坏,树叶全没了,就把一个个姑娘变成了美丽的绿叶。来找妹妹的哥哥原本只是想救出妹妹,结果却因为美丽的故事,和看见人类破坏前美丽的景象后,自己也甘愿变成了一篇美丽的叶子。

所有的故事,即使里面有鬼怪,有原本残忍的把动物杀死,把人变成植物,但作者的笔法淡雅,也许原本对象是儿童,所以所有的故事都是温暖美丽,看着让人心底里温柔起来。作为成人的我,有过生死离别的我看来,对阴阳两隔有爱的想象,不再只是凄凉绝望。也许,原本就没有两隔,爱是永存的。还有环境,如果有更多的人看到这些故事,会对环境做更多的保护么?世界原本是一体的,自然,人,动物,植物,是一个和谐的团体,大家和谐地生活在一起,少一些掠夺,纷争,这个世界会是很美好的。

安房直子,把一个个故事编得如此美好,叙述得那么清淡温馨,其实,这个书也是适合最求美好的成人看的。

斑驳 宁静 凄美——沙湾古镇

“斑驳破败的房子,长长窄窄的小巷,夕阳西下,有一种特别的凄美……是的,繁华过后的破败,竟成了永恒的宁静,此刻的古镇,似乎有时光凝固的美丽。”

知道沙湾古镇,纯属偶然,决定去走访一趟,则是有所期待,因为,那些天,心里太过憋屈,想找一个与世俗纷扰有些远离的景象。那天,我穿着漂亮的长到脚跟的飘逸长裙,只是去追寻那原本不属于今天的斑驳。

真正的古镇并不大,里面多是岭南青砖房子,青砖雕花,完全的一派与今不同的风格。不过主道的外墙和几个景点的外墙,都已经被翻新过,虽然“古”,却带着“新”的气息,这不是我要找寻的。不过很好,不走几步,到了小巷,那就是原汁原味的斑驳青强,破残的雕镂窗花,掉漆的木门,不平整的小巷,一切都是已经过往岁月的痕迹。是的,我喜欢的就是这些惨败,在这些惨败里,可以想象当年的繁华岁月,当年淳朴的人们在这里安居乐业,只是,一切都经不住岁月的流逝,进士也好,举人也罢,留下的只是光宗耀祖的至今还气派的宗祠。一座座当初的大户人家的房子,现在只是尘灰与破败同在,不知道他们在显耀的时候,可曾想到他日之后的情形?那些依然住满人的窄窄的巷子,曾经是否是满满的宗族邻里的团结与幸福?

我从不曾想过,在这个被人鄙视的文化沙漠的岭南地区的一个小镇,竟然从古至今,出过那么多达官贵人,大名鼎鼎的何炳林院士也从这片土地走出来。是的,这个已经只是破残吸引游客的地方,如果不看历史,不看文字介绍,谁能想象这里曾经的繁华?或者繁华过尽,都只剩凄凉。如果这样,为何大家又苦苦挣扎这所谓的繁华呢,真的不明白那些人,那些事,为什么要这样折腾。自己俗人一个,还要受人影响,也罢,何苦为难自己呢?

斑驳破败的房子,长长窄窄的小巷,夕阳西下,有一种特别的凄美。看到几个摄影爱好者,驾着三脚架,用长长的镜头,只是对着瓦楞大树和透出的四角天空组合的古老宁静或者是窄窄小巷斑驳房子和夕阳组成的凄美宁静。是的,繁华过后的破败,竟成了永恒的宁静,此刻的古镇,似乎有时光凝固的美丽。

算不上喜欢拍照的我,也有了极其强烈的留影冲动。我给自己的长发别了一颗小小的红花,长裙子配着斑驳破败的房子,加上夕阳淡淡地照在身上,原来,普通的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很艺术的人。恩,我只需要记住世间的美好便可以了,一切丑陋,都永远无法抵挡这世间美好。而我祈祷,自己永远像照片中的自己那样美丽宁静。

那些岁月

“又是一年九月,一个迎接无数孩子以为梦想实现或者梦碎的月份……那些岁月,已经渐行渐远了。只是每年,这个季节,这个月份,看到穿着军装的孩子,都会遥想当年的自己。”

又是一年九月,一个迎接无数孩子以为梦想实现或者梦碎的月份,一个多少孩子穿着军装在太阳下走来走去,喊着稚嫩口号的日子。每年,看着一个方阵又一个方阵的孩子,都会触摸我心底里的柔软,遥想当年那些青春年少的岁月。

那年,我也跟这些孩子一般年岁吧,记得我没有憧憬,有的只是胆怯,慌张地面对一切。军训是如何开始已经全然没有记忆,只记得漂亮的女教官要求我们每人都要把皮带勒紧再勒紧,而我的皮带绕了两层教官还是不满意,一边亲手给我勒皮带一边说那么瘦。当年的军训很是严格:头发要全部盘到头顶,连长还似乎给了我们莫大好处地说“原本要求你们全部剪掉的”;动不动就在太阳底下站军姿半个小时;对任何一个命令都要反应敏捷,不然就有受处罚的危险;漂亮的女教官会拿着一根树枝敲打队列里不整齐的同学;每天的被子桌子都得按部队要求收拾;就连去饭堂吃饭也得唱着歌儿列队前行,所有的一切都是按部队纪律来要求。因此,所有的人都担心我,哥一个电话又一个电话的询问我这个没出过远门没有做过任何家事没有任何历练的小妹能不能忍受。没有矫情,慌张胆怯的我却从来没有流过一次眼泪。记得那个漂亮的女教官总是担心瘦弱的我晕倒,因此总是密切得关注我,甚至在那些队列比赛前要帮我按摩盘着的腿脚;记得那时有好几轮的歌唱比赛,我们跟音乐系一个连,因此我们要责无旁贷地拿第一,也因为我们跟音乐系一起,总是没有人敢主动跟我们拉歌,于是音乐系那一个手可数出来的男生总是站起来向别的连挑战;记得打靶的时候是阴雨天,过了国庆,已经很有些凉意,我们唱着打靶归来的歌儿坐在军车上满是期待;记得最后检阅的时候已经没有谁在意谁是第一,谁是第二;也很记得送别教官的时候,大家都哭了,漂亮的女教官知道我是远方来的,说没有地方可去就去找她,只是军训过后,我再也没见过这位漂亮,看似凶狠,实则很温柔的教官。

那一个多月的军训,让每天饥饿的我迅速习惯了不一样的饮食习惯,让我和那些每天做一样事情的同学成为了伙伴,也让我忘记了想家,忘记了胆怯,忘记了慌张。在当年,我就感激这段岁月。

那些岁月,已经渐行渐远了。只是每年,这个季节,这个月份,看到穿着军装的孩子,都会遥想当年的自己。

关于《春天里》

“他们众人皆醉我独醒地思索终极价值和当下呈现的问题……虽然我依然不懂,但在这提点下,明白这些坚持自己理想的音乐人,他们的认真,他们的痛苦……忽然,很想念学生时代的自己,想起自己的那些春天里”

在这个明媚的冬日的下午,我一遍一遍又一遍地听着汪峰的《春天里》,心里莫名感动,莫名地撕痛,莫名地无奈。

我不是一个音乐爱好者,虽然有时我会伪装着听一些大众的奥斯卡音乐,或者小众的乡村音乐,但是摇滚,却是从来不懂的,即使听Nightwish的音乐也会很感动。所以虽然我知道崔健,知道郑钧,知道汪峰,但是却很少知道他们的音乐。因此,非常可笑,第一次见识《春天里》,却是在我非常鄙视的春节联欢会,由两个被宣传得厉害的农民工来演绎,而这两个农民工的嘶喊没有感动我,却让我留意到了这首音乐诗一般的歌词。确实,《春天里》比那些朗朗上口,流行大街小巷的口水歌的词美多了,我真以为,它可以当一首诗去发表了。

但是不管如何,我是不懂这首音乐的。后来听说汪峰不允许旭日阳光唱这首歌了,有很多好事者说汪峰是妒忌,我明白,人总是习惯去维护所谓的弱者的,但是我却觉得,虽然《春天里》被旭日阳光演绎成大街小巷流行的音乐,但是,他们应该是不懂得音乐里真正的痛苦的。汪峰的封杀也断不会因为妒忌,他在圈里已经功名成就了。

今天无意看了个关于《春天里》的评论,非常不错,他说了很多关于音乐,关于文化的东西,里面的分析很是深层次。作者评论里,汪峰也曾为了理想装孙子,所以写过很多商业化的伪摇滚,如《飞得更高》,但是当他功名成就后,却众人皆醉我独醒地思索终极价值和当下呈现的问题,呐喊自己的不快乐,也就是《春天里》的呐喊。虽然我依然不懂,但在这提点下,还是能模糊地明白一点,明白这些坚持自己理想的音乐人,他们的认真,他们的痛苦。

搜出《春天里》,只是单独听这首诗的嘶喊,据说,汪峰曾在一个音乐会里是跪着喊出“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如果,如果,我在现场,我想,我会哭的。忽然,很想念学生时代的自己,想起自己的那些春天里……

附《春天里》歌词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留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也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凝视着此刻烂漫的春天
依然象那时温暖的模样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春天里

闲谈读书

“如果一个人想流芳百世,那就成为一个作家吧!世人用尽各种方法,想留名史册,最后灰飞烟灭,唯有名作家,千年前的作品,依然被人传唱,被人敬仰,甚至即使他干过偷鸡摸狗的事情,也一概被忽略了,好的作品的光辉将一直笼罩着他,流芳百世。”

喜欢

曾经,我算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小的时候,几乎把小书亭里卖的所有杂志都买回家,记得妈妈看着我堆满桌子的书,总是心疼地说“你能不能跟书亭里人借来看看?”也记得高中那段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的日子,看一本闲书就是最好的放松方式。到了大学,整天泡在图书馆没有目的看各类与学习没有任何关系的有趣的图书,甚至是当时对我来说颇为枯燥的国外戏剧,也曾经在图书馆卖书的角落站着把池莉的小说读完。我以为,我是个很热爱读书的人。

忘却

硕士毕业后,到了一个有很多书籍的地方工作,我以为,我热爱读书,我以为,我会因为便利而阅读很多很多的书籍。但事实却是,我看过的书名期刊名越来越多,快速翻看过的书籍也越来越多,但是真正阅读过的书竟然为零!每次走过报刊亭习惯性想买本喜欢的杂志时,总会不由自主地说“算了,单位里有,没必要浪费这钱!”所以,我不曾再为自己买过一本书,一本杂志。而单位里的书,大概就是咫尺天涯的道理,总以为任何时间都可以借来看,但几年下来,我的借阅记录却是空白。原来,躺在书堆里,我却忘却了读书。

错觉

在忘却读书的几年里,我每天都百无聊赖地在网上瞎逛,是此,过眼的三教九流的文字不少,而真正进入脑海里的东西,或者说有正面引导意义的东西几乎为零。我就是这样一天一天在各种无病呻吟或者不咸不淡的调侃中迷茫与堕落。或者是每天看的闲七杂八的东西太多,因此让我产生一个错觉:我一直在读了大量的书!

近日,因为工作需要,整理一个经典书目清单,我从头到尾扫了一遍百来本的经典书目,忽然发现,所列书目,我不曾读过几本,更甚至,多年以前读过的几本,我甚至连基本的内容梗概都不记得了!顿时,我惭愧或者羞愧万分,我怎么好意思一直在别人面前说自己喜欢读书?甚至装得我饱览群书一般!这就叫做无知者无畏吧。

重拾

是此,我决定重新阅读正经书籍,不能再如此任性地堕落了。这么几年,看了过多闲杂东西,发现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它培养了我相对快速阅读的能力,在几天之内,我迅速又深刻地看了几本一般人早就看过的经典,经典毕竟是经典,它有它的社会引导能力在里面,有它的价值取向。所以但凡看完一本经典,会去思考,即使不经意,也会产生一股正面的力量,有一种向上的精神。

坚持了几个月的好书阅读,我惊喜地发现,读书,确实能让人静心,即使是因为悲剧的痛苦和难受,辗转思考,但心底充实的。是的,不再会出现看过一堆三教九流之后的空虚。还好,现在重新读书,还不晚。

杂想

看过几本书后,我似乎发现新大陆一般:如果一个人想流芳百世,那就成为一个作家吧!想想,世人用尽各种方法,想长命百岁,想留名史册,然而,政要也好,富翁也好,都会被时光冲淡,最后灰飞湮灭,唯有名作家,千年前的作品,依然被人传唱,被人敬仰,甚至即使他干过偷鸡摸狗的事情,也一概被忽略了,好的作品的光辉将一直笼罩着他,流芳百世。

唉,我怎么现在才发现这个真理呢?我这辈子,是连成为个文字工作者都不能够,遗憾啊。

静看岁月沧桑——游“开平碉楼”记

“这些带着明显国外气息的楼庐,除了张扬他们的财富之外,我想也代表着一种开放的思想吧……这么一栋栋彰显财富的楼庐,只是静静看着岁月的沧桑变化。”

与开平碉楼擦肩而过几次,或许仅因为我对碉楼的一无所知。其实现在,除了对碉楼的外形有了感性认识以外,我依然对这个充满“历史”和“建筑知识”的内涵茫然无知。

踏进自力村,映入眼前的景象跟广东其他农村相似,稻田,小块的菜地和田边小道,远远的几条家狗嬉闹着,唯一不同的是,翠绿的农田间稀落地树立着一栋一栋拔地而起的古旧的非中国特色也非西方特色的楼房,矮的也有4层,高的有6、7层。我以为那就是碉楼了,确实,那其中有些就是碉楼,而有些则是“庐”,也就是别墅。只是我开始分不清他们的区别而已。自力村开放了三座楼,叶生居庐,铭石楼,云幻楼,这些楼都已经人去楼空,楼里陈放着主人曾经的家具用品,墙上挂着主人曾经美好的瞬间。这些主人都是富有的,想上世纪一二十年代,大部分国人应该和爷爷讲述的那般缺吃缺喝缺穿缺住,而这些主人做起了高大的碉楼别墅,里面陈放着留声机,保险箱,穿着西装礼服,在当年的村落,应该与外界是多么格格不入,是否因为此,才吸引了流氓土匪一再抢劫,也才因此催生了坚不可摧的碉楼,门窗是铁的,墙是坚厚的混泥钢筋,留有子弹枪口。那么多锈迹斑斑的铁门铁窗,该看尽了多少人间沧桑?

立园是一个私家花园,从进门一刻开始,我心里就开始感叹,人怎么可以有钱到这种地步。一进门,就摆放一辆漂亮的当年的车,据说是宾利,粉红色的,是给夫人买的么?里面的大园林跟现在的公园类似,而小园林则满满当年的影子。每一个角落都设置得将心别致。有中国式的小亭子,有状元坊一样的牌坊,有欧式古堡一样的镂空“鸟笼”,还有人工挖掘的弯曲小河,想当年,主人美国回来休息的时候,是不是经常在小河道里摇船而下,看着自己精心布置的花园美景?立园有一群别墅群,外表的风格有些像广州沙面的建筑,里面的设置比起村落里的碉楼,则是气派几分。地上铺的是图案精细的水磨石米,扶手也是水磨石米,楼梯铺着红地毯,每层楼都有欧式的壁炉,墙上有中式壁画,阳台的柱子则是欧式浮雕,家具则中西结合,并且,竟然还有抽水马桶和浴缸。据说,这个立园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从国外运回来的,哪怕是一块砖,历时10年打造了这么一个美轮美奂的园林。站在别墅的高层阳台上,看着隔壁的一栋一栋漂亮别墅,俯瞰园林里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听着鸟儿鸣叫,人生的美好也不过如此吧。只是一切的一切都已飞灰湮灭,只留下这个美丽空壳供人瞎想了。

马降龙村,据说是一个很美丽的村落。去到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淡黄的阳光暖暖照在古旧的碉楼上,忽然觉得这些碉楼是那么那么的让人感动。夕阳、竹子、芭蕉、不算高大的古树错落有致地绕着一栋栋曾经铅华,现在依然大气的古楼,那是多么美丽的风景,只可惜我不能永远把这个景象印入脑中。来时已晚,守楼的工作人员又提前了半小时下班,所以没能见识这个村当年的人的生活。能建起一栋又一栋那么高大的楼和庐,怎么能是普通人呢?这些楼跟前面看的不一样的地方是,似乎这里的楼上面两层都特别欧式,雕花偏多,窗型和柱子全欧式。这种当年的不中不欧的房子,今天看来却是一个永恒了。马降龙村很住着很多村民,他们的房子也延续着上辈的风格,墙砖房,雕花顶,只不过不在那么高大气派。家家门前都养着很多鸡,很多的鱼塘,果树,甚至门前摘着鲜花,我想他们的生活一定很惬意。

赤坎镇,我不曾想到,这个小镇会给我如此的震撼。一下车,走在桥边,就看到对面被灯光映照得气派的长长一排欧式的骑楼。我以为,这里的骑楼,也就跟广州中山几路那样的,已经破败不堪的,没有格局的楼房。但是这里竟然临河的就是长长有2公里的骑楼,何况,还不知道被影视城截去了多长。更让我惊讶的是,往里走,依然是骑楼,只是黑灯瞎火,走得有些忐忑,只欣赏了两排骑楼。建一个碉楼和庐,都是很好理解的,我不太理解,那个景辉楼人家,为什么会建立那么一大栋长长的骑楼了?这里,曾经有过多少美丽的故事呢?走在现在还喧嚣的街上,我真有点时空错乱的感觉?是在民国,还是再国外?这些建筑,真与今天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是否,这里也都已经人去楼空?又或者早就被“分田地”了?

据说,开平的碉楼有1800多座,我走马观花地看了10来座,其一角的风范都没看全。在网上看到有一个人描写,说中国其他地方的欧式建筑,都是洋人洋枪洋炮打进来的,唯独是开平这个带着明显国外风格的楼房,是当地人自己建起来的。这些带着国外气息,除了张扬他们的财富之外,我想也代表着一种开放的思想吧。

我忽然傻傻地想,这些楼大多人去楼空,当年,到底有没有人选择留下来?如果留下来,他是否只是受尽折磨?如果没有留下来,那么现在的村民又是有哪些人留下来?当地夫人生下的子孙?这么一栋栋彰显财富的楼庐,只是静静看着岁月的沧桑变化。

PS:开平的豆腐角很好吃,现在还念念不忘。羊肉煲很便宜,不过去的那家店味道一般。

爱情是狗娘——观《爱情是狗娘》

即使再爱,再痛苦,也只能自己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着,生活是何其艰涩。只是,不管是谁,即使再为卑微的一个人,心底都有一种满满的爱,那种爱不管道德不道德,都是一种倾其所有的爱,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爱情是狗娘”这个题目非常地恰切。

当我在寻找看什么电视的时候,这个鲜明电影名跳入了我的眼前,所以我心里就想,今晚就看它了。后来看网上的评论,有说,英文的翻译过了,而中文是根据英文的翻译而来的,毫无疑问,我确实被这个题目疑惑了,我以为这是一个有点搞笑的爱情故事,结果确实一个很血淋淋的三段故事,不但是爱情,还有亲情的故事。

故事一:
年轻的奥克塔瓦爱上了自己的嫂子,嫂子与暴戾的哥哥关系比较微妙,这个白天在超市上班,晚上打劫的哥哥,情绪暴躁,对妻子和奥克塔瓦也都暴躁。嫂子对奥克塔瓦的感情很微妙,她在被丈夫责骂或者暴力之后,都躲到奥克塔瓦房间,这给了奥克塔瓦希望,奥克塔瓦想带着嫂子私奔,可是他是一个无业游民,身无分文。在偶然间,他用他凶狠的狗高飞进行斗狗,从而赚钱,他把钱交给嫂子,对与嫂子私奔充满希望。而上帝总不会永远给人希望,“你把计划告诉上帝,他就会笑”,在奥克塔瓦以为最后一搏的一次斗狗中,输红了眼的对方拔枪往狗身上射了一枪,更让奥克塔瓦悲伤的是,在他决定斗完最后一次狗,带着嫂子远走高飞的时候,嫂子已经拿着他们钱跟哥哥走了。嫂子给了他希望,给了他身体,但是嫂子始终不爱他,年轻的奥克塔瓦不明白,只是一厢情愿地自己计划着自己的爱情。当在哥哥抢劫被杀之后,他依然想让嫂子一起离开,他总以为嫂子是被哥哥逼迫的,当嫂子大叫肚子里面的孩子是叫哥哥的名字时,他依然不明白,他爱得毫无条件。最后,他在车站里等着嫂子一起离开,只是到最后一刻,嫂子也没有如愿出现。

故事二:
丹尼喜欢上年轻漂亮的模特,因此抛妻弃子,准备与模特同居。当他们的幸福还没开始的时候,模特的车被奥克塔瓦疯狂的飙车撞上,而模特死里逃生,坐在轮椅上等着康复。曾经被宠爱的模特心底自卑而害怕,她认为儿子的狗狗里奇是她所有的精神寄托,而狗狗却不小心掉进有一个窟窿的木地板里面,不再出来。模特因为自己的脆弱,假借着狗的名义,折磨自己,也这么让丹尼几近崩溃。最后模特折磨得自己的腿永远失去了。不过,失去了一切的模特并没有失去丹尼。

故事三:
一个流浪汉脏兮兮地领着一群狗拣垃圾,谁能想到,他曾经是个大学教授,他为了理想抛弃妻女,参与革命,结果被监禁20年,出来后成了拣垃圾的流浪汉和杀手。他想念自己的妻子,女儿,当他看到妻子逝世的消息的时候,他是那么悲伤,他静静地站在墓边悼念,看着自己的女儿,只是女儿不认识他,认识他的亲人跑来告诉他,别靠近他们,他们都当他已经死了。流浪汉救活了在被射伤的高飞,可是高飞却将流浪汉所有的狗儿都咬死了,然而悲痛欲绝的流浪汉想拔枪杀死高飞的时候,却怎么也下不了手,他看着看似无辜的高飞的眼神,也许他想到了自己,自己作为杀手的人生。最后他接了一单“生意”,竟然是哥哥想杀死同父异母的弟弟,流浪汉不再决定杀人,将弟弟先绑架之后,把送钱来的哥哥也绑起来,最后他解开他们的手上的绳索,丢下一把枪,让他们自行解决。而流浪汉自己则剃掉肮脏的头发和胡须,穿上西装,照上一个正常的大头照,贴在从女儿家里偷来的全家福上,再偷开女儿房门,把“赚来”的钱放在女儿沙发上,把全家福摆上,老泪纵横地像女儿忏悔,他的过错与他对女儿的思念。

这三个故事是一个车祸联系起来的,奥克塔瓦与模特撞车,流浪汉是目睹撞车的人,光影在交错。虽然是毫无联系的三个故事,头尾两个是底层人的苦难,中间一个是追求浮华的爱情故事,也许只有极端的故事才更能表达某种情感,所以我更为喜欢故事一和故事三,故事一是血淋淋的,卑微的爱,生活是那么艰难,爱不是付出了就有回报。故事三是很多时候,年轻时为了理想而做的一切也许什么都不是,而抛弃家庭将是永恒的过错,在自己的内心永远得不安宁与自我原谅。即使再爱,再痛苦,也只能自己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着,生活是何其艰涩。只是,不管是谁,即使再为卑微的一个人,心底都有一种满满的爱,那种爱不管道德不道德,都是一种倾其所有的爱,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爱情是狗娘”这个题目非常地恰切。